護理人員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一五0點以上:
一、專業課程。
二、專業品質。
三、專業倫理。
四、專業相關法規。
前項第三款、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應達十五點,超過十五點以十
五點計,且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前二項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得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護理團體辦理審查認定。
護理人員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與積分如下:
一、參加醫學校院、醫學會、學會、公會、協會、教學醫院或政府機關舉辦之專業相
關繼續教育課程,每小時積分一點;擔任授課者,每小時積分五點。
※你可以到台灣護理學會、護士護理師公會先找學術活動,只要有報名當中的活動並
且順利修完活動後,活動單位就會協助登入你的繼續教育積分。如果你比較有時間
的話,台灣有很多學會,如急重症護理學會或安寧護理學會等,都會有繼續教育的
課程,比較要注意的是,你在報名前要看活動單位是否已通過護理人員的積分?
二、參加有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護理學術研討會,每小時積分二點;發表論文
或壁報者,每篇第一作者積分三點,其他作者積分一點;擔任特別演講者,每次
積分十點。為國際性質者,其積分得以二倍計。
三、參加有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相關醫學會、學會、公會或協會舉辦之學術研
討會,每小時積分一點;發表論文或壁報者,每篇第一作者積分二點,其他作者
積分一點;擔任特別演講者,每次積分三點。為國際性質者,其積分得以二倍計。
四、參加經評鑑合格之醫院或主管機關跨專業之團隊臨床討論或專題演講之教學活動
,每小時積分一點;擔任主要報告或演講者,每次積分三點。但超過五十點者,
以五十點計。
五、參加網路繼續教育者,每次積分一點。但超過三十點者,以三十點計。
※這是目前最火紅取得積分的方式,自從護理學會學習網成立後,已經衛生署有部分
單位也已經成立學習網,當中也都已經通過護理人員的積分,現在有些護理人員希
望可以爭取更多的時數,因為網路繼續教育只有三十點有點少呢!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台灣護理學會學習網已有提供護理人員積分的課程,一分50元
,當課程聽完後需要考試,考試及格後經過審核,學會會在固定的時間輸入你所完
成的積分,到時你就可以到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系統查詢你的積分。
六、參加護理學或醫事學相關雜誌通訊課程者,每次積分二點。但超過三十點者,以
三十點計。
※目前現有的雜誌通訊課程是全聯會,從第66期雜誌開始辦理,你會先看到第66期的
雜誌後,到全聯會網站考試,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考試只有一次機會,沒有補考的
情形,所以雜誌內容一定要看清楚呢!一樣的是,如果你考試通過後,全聯會會給你
積分兩點。
七、在國內外護理學或醫事學相關雜誌發表有關護理原著論文者,每篇第一作者或通
訊作者積分十六點,第二作者積分六點,其他作者積分二點;發表其他類論文者
,積分減半。但超過五十點者,以五十點計。
八、在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進修專業相關課程者,每學分積分五點,每學期超過十五
點者,以十五點計。
九、衛生教育推廣講授者,每次積分一點,超過十五點者,以十五點計。
十、在國外執業或開業者,每年以二十五點計。
十一、至國內外護理專業研究機構短期進修者(累計一週內),每日積分二點;長期
進修者(累計一週以上),每週積分五點。但超過二十五點者,以二十五點計。
於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離島地區執業者,參加前項第十款外之繼續教育
,其積分一點得以二點計;於偏遠地區執業者,其積分一點得以一點五點計。
第一項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得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護理團體辦理採認。
第六條申請認可辦理前二條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審查認定及繼續教育課程與積分採認之
護理團體,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須為全國性之護理學會、學會或公會。
二、設立滿三年。
三、會員中應有執業護理人員三千人以上。
申請前二條認可之護理團體,應檢具申請函及包括下列文件之計畫書向中央主管機關
提出:
一、設立證明文件、組織章程、組織概況及會員人數資料。
二、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人力配置、處理流程、委員會組成、職責及會
議召開之作業方式。
三、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之作業監督方法。
四、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積分採認之相關文件保存。
五、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品質管理方式。
六、收費項目與金額。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必要文件。
參考資料
資料取自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管理之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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